- 索引号:11370100004188952K/2024-00131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城乡水务局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 2024-05-29 成文日期: 2024-05-29
会议届次
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编号
1530388标题
且莫让利民的泉水直饮工程变了味提案者
王方晨政协提案领域
城乡建设承办单位
市城乡水务局答复时间
2024-05-29答复内容
尊敬的王方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且莫让利民的泉水直饮工程变了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泉水是济南的灵魂,是泉城济南的独特优质资源,泉城人喝上泉水,既是广大市民多年的夙愿,也是济南城市功能和品质提升的体现。泉水直饮工程是深受市民关注、欢迎的民心工程。在济南市政府指导下,2018、2021、2022、2023年连续被列入“为民办实事”之一,2021年被评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典型案例和民生暖事。2022年,“深化泉水直饮工程”被写入济南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2023年,《泉水进万家 直饮惠民生》入选省水利厅水利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在全省获得推广。截至2023年底,已累计开工建设118处泉水直饮项目,覆盖用户约38万人;今年,泉水直饮工程将开工建设55处,新增覆盖30万人;至2025年底,供水服务将达100万人。
二、相关工作措施
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市民泉水直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1〕10号)要求,市民泉水直饮项目推行“共建共享”模式,项目建设资金由供水企业、开发商和用水居民共同承担。既有小区配套泉水直饮工程,采用管道入户供水模式,取水井、原水管线和水处理设施相关投资由供水企业承担,管道工程相关投资由用户承担。“安装设备预交3000元购买10000升直饮水”营销模式,体现了“共建共享”的原则。为加大惠民工程力度,自2024年起至2025年底,市民泉水直饮既有小区改造工程不再收取用户改造费用,并且取消预交3000元预存水费,建设费用均由供水企业承担,用户仅承担建设通水后用水水费。
与市政供水不同,泉水直饮不属于政府定价项目,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同时,考虑到泉水直饮也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在水费定价方面坚持普惠性原则,并做到统一、公开、透明,水价是目前市面主流桶装水价格的三分之一。
下一步,市城乡水务局将根据泉水直饮“十四五”规划目标,进一步强化组织实施、资金保障、日常监管、宣传推介等相关工作,全面加快泉水直饮项目建设,让大自然的馈赠真正为全市人民共有、共享、共乐,全面助力“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
感谢您对济南市城乡水务局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济南市城乡水务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