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与范围
(一)定义
动火作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 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二)范围
涵盖在企业生产区域内、建筑施工场地以及其他存在易燃易爆物质或可能引发火灾危险环境下进行的动火作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在储罐区、仓库、车间、管道等区域进行的焊接、切割、打磨等作业;在装置、设备、设施、管线等部位的维修动火;在新、改、扩建工程中的动火施工等。
二、主要风险与管控要点
(一)主要风险
火灾爆炸风险:作业区域存在易燃易爆物质,如可燃气体、液体、粉尘等,动火产生的火花或高温可能直接点燃这些物质,引发火灾甚至爆炸。
中毒窒息风险:在有限空间内动火作业时,若通风不良,焊接、切割等作业产生的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无法及时排出,可能造 成作业人员中毒; 同时,作业过程消耗氧气,可能导致空间内氧气含量不足,引发窒息。
触电风险:使用电气焊设备时,若设备绝缘损坏、接地不良或操作人员操作不当,可能发生触电事故。
灼烫风险:作业过程中产生的高温金属熔渣、火焰等,可能接触到作业人员身体,造成灼烫伤害。
(二)管控要点
作业前风险评估: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检查作业区域及其周边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质,若存在,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清理、置换或隔离。
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严禁动火。动火作业申请需详细说明作业内容、时间、地点、作业人员等信息,经相关部门和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安全防护措施: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且适用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带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护目镜、防火服等;对可能受动火作业影响的设备、设施和可燃物进行有效的隔离和防护。
气体检测:在动火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定时对作业区域内的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和氧气含量进行检测,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安全要求。 只有在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25%,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规定限值,氧气含量在19.5%-23.5%之间时,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三、施工流程规范
(一)作业申请
作业单位需提前24小时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表格需包含作业内容、动火方式、作业时间(精确至分钟)、作业地点(具体到装置区编号/楼层/管道坐标)、作业人员名单(需附特种作业操作证编号,持证上岗率需达100%)、安全措施(需明确气体检测频次、消防器材配置数量)等信息,并提交至相关管理。
审批时效:一级动火作业审批流程需在4小时内完成,二级动火作业需在2小时内完成,特级动火作业需经企业安全总监终审,审批时长不超过1小时。
(二)现场准备
清理与隔离:可燃物控制标准:作业区域10米范围内不得存放易燃液体(闪点<60℃),20米范围内不得存放可燃气体(爆炸下限<10%);无法转移的设备需用厚度≥3mm 的防火板或防火毯隔离,覆盖面积需超出作业点外延2米;警示标识要求:需设置直径≥50cm的“禁止烟火”警示牌,每5米间隔设置1个,危险区域边界需用黄色警戒线隔离,警戒线高度不低于1.2米。
气体检测:检测频次:动火前30分钟内完成首次检测,作业过程中每2小时检测1次;若使用易燃易爆介质管道附近作业,需每30分钟检测1次;合格标准:可燃气体浓度需<爆炸下限的10%(原标准为25%,特级动火作业执行更严格标准),有毒有害气体(如CO)浓度≤30mg/m³,氧气含量需维持在19.5%-23.5%;检测设备要求:需使用精度达0.1% LEL的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检测前需用标准气样校准,校准记录需留存至作业结束后30天。
设备检查:电气焊设备:电焊机接地电阻需≤4Ω,使用接地电阻测试仪现场检测;气焊设备的气瓶阀门泄漏检测需使用肥皂水,保压测试时间≥5分钟,压降不得超过0.05MPa;手持工具:电钻、砂轮等设备的防护罩强度需能承受30m/s 的飞溅物冲击,电源线绝缘电阻需≥1MΩ(用500V兆欧表检测)。
(三)作业实施
专人监护: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护。监护人应熟悉动火作业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方法,全程坚守岗位,密切观察作业现场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作业人员的违规行为,在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规范操作:焊接作业参数:手工电弧焊电流需控制在100-150A(根据焊条直径φ3.2mm计算),多层焊时层间温度需≤250℃;气割作业参数:氧气压力需维持在0.5-0.7MPa,乙炔压力需≤0.15MPa,火焰温度需达到3100-3300℃,割嘴与工件距离需保持在3-5mm。
(四)作业结束
动火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共同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残留的火种、焊渣等杂物,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同时,及时将动火作业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四、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气焊作业
电焊机应放置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其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 Ω ;焊接电缆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老化现象,连接牢固。 禁止使用脚手架、管道、钢丝绳等作为焊接回路;焊接前,应检查焊件和焊接设备是否带电,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更换焊条时,必须戴焊工手 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焊条;作业结束后,切断电焊机电源,清理现场,检查有无残留火种。
(二)气焊(割)作业
氧气瓶和乙炔瓶应保持安全距离,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 10 米,两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 5 米;气瓶应直立放置,并有防倾倒措施。严禁敲击、碰撞气瓶,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开启气瓶阀门时,应缓慢进行,操作人员应站在阀门侧面,防止气体喷出伤人;气焊(割)设备的胶管应区分氧气和乙炔,不得混用,胶管不得漏气、老化、堵塞;作业过程中,若发生回火,应立即关闭乙炔阀门,再关闭氧气阀门,稍等片刻后重新点火。
(三)其他动火作业
使用电钻、砂轮等设备进行动火作业时,应检查设备的防护罩是否完好, 电源线路是否正常。作业时,佩戴好防护眼镜,防止飞溅物伤害眼睛; 保持作业区域清洁,避免杂物卷入设备引发事故。
五、应急处置
(一)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置
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 119 ”, 同时向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现场监护人或附近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利用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如使用灭火器扑灭小型火灾,用消防水带对火势进行控制;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工作,组织人员疏散,隔离事故现场,防止火势蔓延和二次爆炸。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及时送往医院。
(二)中毒窒息事故应急处置
发现作业人员中毒窒息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外界呼救,同时佩戴好防毒面具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进入有限空间将中毒窒息人员转移至通风良好、空气新鲜的安全区域;对中毒窒息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如解开衣领、腰带,保持呼吸道通畅;对呼吸、心跳停止的人员,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拨打急救电话“ 120 ”,尽快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同时,对事故现场进行通风换气,检测气体浓度,确保安全后再进行后 续处理。
(三)触电事故应急处置
发现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如关闭电源开关、拔掉插头等;若无法及时切断电源,可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等绝缘物体将触电者与带电设备分开;将触电者转移至安全区域,检查其受伤情况。若触电者意识清醒,应让其就地休息,严密观察;若触电者失去意识,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并拨打急救电话“ 120 ”;在等待急救人员到来的过程中,持续进行心肺复苏术,不得轻易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