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952K/2026-00519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6-08-06 发布日期: 2026-08-06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城乡水务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城乡水务局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意见
根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鲁水保函字〔2026〕26号)要求,市水务局于2026年6月至8月组织完成了2025年度县(区)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质量抽查工作。
一、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6月8日,根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各区县上报方案清单并完善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方案资料。
6月22日,利用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按照“随机抽取上一年度批准的方案,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0%”的要求,随机抽取确定抽查清单,包括60个项目方案。
6月26日,利用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抽查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7月6日,以七个“是否存在”为重点,组织5名水土保持专业技术人员对60个抽查项目进行方案质量评查,每个方案出具抽查意见、确定评价等级。
7月23日至27日,市水务局水土保持处对抽查项目的方案出具的抽查意见、评价等级进行复核。
8月4日,市水务局收集汇总最终抽查项目总表及“一区县一单”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抽查总体情况良好,绝大多数方案能够严格遵循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编制质量整体平稳可控。同时,抽查也发现部分方案存在编制不严谨、把关不到位等问题,按问题性质分为一般问题和较重问题两类。
一般问题:部分方案文本格式、签章归档不规范,附图附件缺项漏项,存在较多非技术性疏漏;方案文本前后数据不一致,土石方平衡论证深度不足,借弃方处置支撑材料不完善;防治措施体系、监测点位布设存在瑕疵,部分排水工程过流能力未校核;投资概算编制不够严谨,定额选用、单价取值存在偏差;个别在建项目方案内容与现场实际建设情况衔接不匹配。
较重问题:极少数项目基础资料不实,土石方核算、工程量统计、投资测算偏差较大,核心数据失真;部分章节存在照搬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现象,方案编制粗疏,针对性、指导性不足,无法有效指导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三、抽查结论
本次共抽查2025年度区县批复水土保持方案60个,其中:优50个、良8个、一般2个。
总体来看,我市区县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总体可控,83% 的项目达到优秀标准,方案编制规范、数据详实、措施完善、附件齐全,符合水土保持管理及技术要求。同时,少数项目存在实质性质量缺陷,反映出部分编制单位内部质量管控不严、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个别区县技术审查把关不够严谨,全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查质量仍有提升空间。
四、整改要求与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要严格落实问题整改。各县(区)水务部门要针对本次抽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问题整改台账,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抽查结果为“一般”等次的,要督促修订完善方案并进行工作提醒;抽查结果为其他等次且存在问题的,要进行工作提醒,督促提升方案编制质量。严禁“纸面整改”“虚假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敷衍塞责的编制单位要进行约谈警示。整改落实情况于8月底前报市水务局。
二要切实做好跟踪检查。各县(区)水务部门要认真履行水土保持监管职责,把水土保持方案质量管理纳入水土保持常态化监管工作内容。对本次抽查发现方案存在问题的生产建设项目,要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抽查结果为“一般”等次的,要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要加强长效质量管控。督促辖区内各编制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控体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强化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质量责任,从源头杜绝拷贝抄袭、数据矛盾、低级错误等问题。同时要严厉整治“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批复要求,确保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发挥水土保持方案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中的指导作用。
济南市城乡水务局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