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952K/2025-00021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城乡水务局组配分类:机构设置
- 发布日期:2025-04-16成文日期:2025-04-16
- 标题:济南市城乡水务局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 |
办公室(挂信访处牌子) |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督查、督办、应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政务公开、宣传调研和信息化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本系统信访事项的受理、转送、交办以及协调解决、督促检查相关工作;指导下级部门的信访工作;负责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的建议等。 联系电话:0531-51702110 |
组织人事处 | 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对外交流合作、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联系电话:0531-51702131 |
政策法规处(挂执法监察处牌子) | 组织起草城乡水务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相关工作;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城乡水务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牵头负责全市本行业行政执法和监察工作,统筹市和区县执法力量开展跨区域重大案件执法工作,指导区县和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行政执法工作,调处跨区县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负责水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联系电话:0531-51702120 |
战略规划处 | 拟订全市水务发展中长期战略规划、年度计划;组织、指导编制水务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承担水务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工作;负责流域治理、水务工程建设等合规性审查;组织重大水务规划实施评估;提出市级水务建设投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建议;承担水务建设投资计划相关工作;组织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审核重大水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全市水务行业综合统计分析。 负责水务科技创新工作,承担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综合管理与协调工作;组织重大水务科学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推广和创新服务工作;协助做好涉及水务、水务工程等领域的招商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531-51702122 |
财务审计处 | 负责编制市级城乡水务部门预决算;参与制定水务投融资政策;提出水务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承担市级城乡水务资金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城乡水务有关价格、税费、基金、信贷事宜;负责政府采购和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531-51702126 |
水资源管理处(挂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处、数字化建设推进处牌子) | 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本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组织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负责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作有关重大政策和措施。组织南水北调有关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和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工程运行管理工作以及地籍管理。组织开展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前期和建设管理工作。督促指导配套工程建设。组织开展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统筹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承担协调市内涉及黄河的有关事务。牵头推进本部门(系统、领域)数字化建设和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组织实施水务数据分类分级管理,规范全市水务领域数据处理活动等;协调推进本部门(系统、领域)数字济南建设任务落实。 联系电话:0531-51702127 |
泉水保护处 | 负责全市泉水保护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泉水保护有关法规;起草保泉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调度收集有关信息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提出保泉建议;依据泉水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对有关建设项目提出名泉保护审查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破坏名泉和违章建设行为;承担市泉水保护办公室具体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泉水保护总体规划和泉群保护详细规划;组织开展泉水保护科学技术研究;负责泉水补给区和汇集出露区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泉水资源综合利用;调查泉水分布情况,组织设立泉水标志,建立泉水档案。 联系电话:0531-51702382 |
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 组织编制节约用水和中水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节约用水的政策、标准和用水计划、指标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市用水统计和分析评价工作;组织征收超计划加价水费;依法组织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查与验收;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指导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中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核、工程验收和运行监管工作。 联系电话:0531-51702384 |
供水管理处 | 拟订全市供水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全市供水规划及年度计划执行、服务指标和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供水特许经营的实施和管理;负责供水企业计划停水管理;负责建设项目供水设施配套审核验收;负责二次供水设施安全运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提出供水水价调整意见,参与供水行业调价工作。 联系电话:0531-51702379 |
排水管理处 | 拟订全市排水、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考核排水、污水处理规划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设施的建设、运行、维修养护情况;负责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的实施和管理;负责雨污分流改造工作;负责排水管网接驳、迁改、临时占用排水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污水处理服务价格调整意见;配合做好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531-51702381 |
建设管理处(挂质量与安全监督处牌子) | 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有关制度;承担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务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区县、跨流域的重点水务工程建设。 负责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工作;承担重点水务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运行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水务信访工作;组织开展水务工程稽查工作;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协调本市水务突发事件等应急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31-51702133 |
农村水利处 | 指导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灌排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工作;指导村镇供水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组织落实本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联系电话:0531-51702130 |
水土保持处 | 组织指导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承担荒山、荒丘、荒滩、荒沟治理开发有关工作;负责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和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 联系电话:0531-51702391 |
防灾减灾工作处 | 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负责重要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水库)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涝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和城市内涝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防洪应急度汛及水毁工程修复工作;承担水旱灾害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务工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组织指导水务工程划界和管理标准化工作。 联系电话:0531-51702087 |
河湖管理处(挂河长制工作处牌子) | 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道、湖泊(水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水生态建设,指导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负责河道采砂和涉河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531-51702398 |
机关党委 |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联系电话:0531-51702287 |
事业单位 | |
济南市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 (一)承担所属河道、水库、灌区、闸坝、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等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运行维修养护,拟定计划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编制所属水利工程设施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落实防汛抗旱相关工作。(三)承担所属水利工程的引水、调水、供水具体调度实施工作;参与水利工程供水水价核定工作。(四)承担所属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生产和标准化管理等事务性工作。(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完成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51702400 |
济南市供排水监测中心(加挂国家城市供水监测网济南监测站、国家城市排水监测网济南监测站、山东省城市供排水水质监测中心牌子) | (一)承担城乡供排水水质监测工作。承担城乡供水原水、出厂水、管网水、二次供水、自建设施供水水质监测及中心城区城市排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污水水质监测工作;承担城乡供排水水质调查、安全性评价、水质应急监测及预警分析工作,为水质事故处理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城乡供排水水质投诉鉴定相关工作;参与城乡供排水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中水质净化工艺技术论证;实施城乡供排水领域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二)完成国家城市供水监测网济南监测站和国家城市排水监测网济南监测站工作任务。(三)实施全省城市供排水水质监测计划,承担全省城市供排水水质数据统计分析和省级供排水水质监测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水质安全预警建议;承担全省城市供排水行业水处理技术研究、成果推广及人员培训等工作。(四)负责水行政执法辅助等职责。(五)完成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89017600 |
济南市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 承担防汛抗旱指挥调度系统建设运行管理、防汛抗旱信息采集、分析整理及监测预警等工作;参与编制修订重要河道、水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涝抗御旱灾调度方案,编制防洪工程应急度汛、水毁修复及抗旱应急水源工程计划并指导实施,编制防汛抗旱培训、演练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重要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洪水影响技术审查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防汛抗旱物资设备采购、管理调运及防汛抗旱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完成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51702086 |
济南市防汛应急指挥 保障中心 | 承担防汛应急指挥保障和防汛指挥调度系统建设运行管理工作;承担防汛应急指挥决策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防汛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指导推广防汛应急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用;完成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51702089 |
济南市水务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 | 承担全市水务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技术指导、信息统计、业务培训相关工作;承担市级监管的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市级重点水务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技术支撑工作;参与设项目站的重点水务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参与受监督水务工程竣(完)工验收工作;完成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51702135 |
济南市排水服务中心 | 承担市级排水设施新建、改建、扩建任务;承担所属污水泵站和雨水泵站、污水主干管道、污水处理厂(站)、引水补源设施运行及管理维护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中的排水验收备案核查相关工作;承担城市排水系统信息化建设及管理维护工作;承担污水治理相关工程建设;承担区县排水与污水治理技术指导工作;完成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86015959 |
济南市水务服务中心 | 承担自建设施供水安全运行监督检查的辅助工作;承担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统计和分析评价、市级管理的公共供水管网内非居民用水户用水计划和超计划加价水费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承担再生水(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承担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再生水(中水)设施建设、监管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承担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调度、统计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治、水土流失监测、治理开发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承担农村饮水安全、小水电和节水灌溉工作、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监管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承担市管水域、岸线和河道、湖泊(水库)日常监管的辅助工作;承担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完成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820694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