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952K/2025-00150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5-11-03 发布日期: 2025-11-0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城乡水务局
- 标题: 关于济南市名泉认定结果的公示
- 发文字号:
关于济南市名泉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及《济南市名泉认定规范》市级地方标准的要求,济南市城乡水务局于2025年组织有关专家对有关区(县)(功能区)申报的泉水开展名泉认定工作,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3日至17日(15天),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认定泉水的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济南市城乡水务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非书面形式、匿名及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于士琦,18612777897;李雪兰,15628787915
电子邮箱:jnscxswjqsbhjsc@jn.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大厦市城乡水务局A1405
邮政编码:250000
济南市城乡水务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