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952K/2024-00137 组配分类: 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
- 成文日期: 2024-09-30 发布日期: 2024-09-3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城乡水务局
- 标题: 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关于2024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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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水务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工作抓手,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推动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度,我局共承办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人大建议12件,其中主办8件、分办1件、会办3件;承办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以来建议提案11件,其中主办7件、分办2件、会办2件。内容涉及优化水资源配置、推动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一户一表改造、农村污水治理、泉水直饮工程建设、优化老城区内涝解决方式等民事民生方面。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2024年度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及回复工作,办结率达到100%,电话面复及上门面复率100%,办理满意度100%。
二、建议提案吸收采纳情况
本年度共吸收采纳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委员提案11件。其中,涉及水务部门的具体建议措施已全部采纳或列入下步工作计划。如结合人大代表钟统贤代表提出的《关于济南各建筑小区及单位存量中水设施集中运行管理的建议》,市水务局每季度对纳入正常监管的中水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每年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进行全面年度考核,督导中水运行管理单位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同时,依据《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中节水设施应建未建、应用未用、水质不达标等情况,加大执法力度。根据人大代表谭永新提出的《关于支持莱芜区马头山水库建设的建议》,我局积极向省水利厅汇报争取,将马头山水库工程列入《山东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和《山东省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并争取列入了国家印发的《中型水库建设工作方案》。结合人大代表马立新提出的《关于推动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建议》,2024年出台《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济南市再生水利用工作的意见》,明确再生水利用规划编制、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以及再生水配置有关要求,为理顺再生水管理体制,建立再生水运营价格和奖惩机制提供可靠依据。结合政协委员邵洁提出的《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泉水直饮工程建设 让优质泉水惠及更多人民群众》建议,以济南市供水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市民泉水直饮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十四五”末《拟配套泉水直饮工程既有小区及企事业单位名单》《拟配套泉水直饮工程公共场所名单》,共计113个既有项目和34个公共场所。结合政协委员赵记辉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济南市老城区内涝解决方式的建议》,市水务局通过系统、精准、强力推进积水点改造工程,加快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城市内涝治理工程进度。截至目前,主城区34处道路积水点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具备排水除涝条件。计划2024年底中心城区6个区县(含高新区)城市雨污合流管网全部清零;到2025年完成中心城区城市内涝治理,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基本消除城市易涝积水点,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定期调度进展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健全提案办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分管局长召集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专题会议,明确承办单位第一责任人,确定协调部门,明确分工、时限要求和质量标准,层层分解落实,确保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并将办理时限和办理质量作为硬性指标列入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考核、同落实。制定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专门工作台账,完善提案督办机制,定期检查提醒承办单位建议和提案办理进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办理工作组织领导
分管局长召集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专题会议,明确分工、明确时限要求、明确质量标准。定期听取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建立局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办公室总协调、业务部门抓落实的工作闭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把建议和提案办理纳入局重点督办和考核事项,与年度考核工作一体推进,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呼声高、办理难度大的建议和提案,分管领导亲自开展工作调研、参与督办办理。
(二)强化责任,确保办理工作落地落实
办公室作为总协调部门,加强与承办处室的沟通协调。每件建议提案均明确一名联络员,定期沟通进度、督促办理治理、反馈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确保建议和提案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涉及会办的件积极主动与主办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办理涉及工作,及时将会办意见报送主办单位。对于主办和分办的承办件严格办理质量和办理时效。对每件建议提案进行深入研究,提出相应工作措施,适时登门面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电话邮件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办理情况,着力提高承办件办理质量。
(三)开展“回头看”,推进办理工作信息公开
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全面梳理“清单”提出的意见建议,查看答复中承诺的事项是否落实到位;对未完成事项,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加快办理进度、增强办理实效。已完成的及时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馈结果,正在推进中的反馈进度,对因政策规定和客观条件等原因仍无法解决或一时难以解决的提案,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认真做好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办理回复内容及工作总结及时在局网站进行信息公开。
四、下步工作计划
牢固树立系统思维,强化统筹整合、协同联动,拓展工作思路,以“建议提案+”为抓手,在工作领域、工作方式、工作载体、工作力量、工作保障等方面,高水平推进工作协同联动,全面提升提案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一)进一步夯实水资源基础。全面完成水资源供给侧、需求侧研究,实现水资源供需动态平衡,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速推进太平水库建设、加快实施马头山水库建设等。扎实推进国家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建设,继续推进韩仓河等4条河道再生水补水工程。按照“改旧网、建分区、调压力、增智能”漏损管控的总体思路,深化国家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重点城市建设,试点区域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至7.43%。加快城市供水公共公网建设,结合片区市政道路建设,新建配套供水管线57公里。落实《济南市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打通农村供水“最后一公里”,推动 实现规模化供水覆盖人口比例达到100%、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二)进一步强化水安全体系。完成玉清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消除水库大坝病险。完成田家林等100座病险塘坝保安全加固工程,压茬推进长沟等71座病险塘坝保安全加固工程的前期工作,确保2025年主汛前实现全市小塘坝病险动态清零。实施起步区大寺河等7条(段)河道治理工程,提高水利工程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按照“上拦、中疏、下泄”的治理思路,积极开展中心城区内涝治理,缓解城市内涝问题。针对防汛体制调整实际,组织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强化信息报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确保全市安全度汛。
(三)进一步加快水环境建设。加快推进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完成500个以上建筑小区、50条以上市政道路雨污分流工程,全年完成投资102亿元,完成莱芜区、济阳区雨污分流工程,全市雨污合流骨干管网实现整县制清零;落实“长制久清”各项措施,继续保持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动态清零。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和技术,加强“五有”管护队伍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占比达到83%。
(四)进一步提升水生态水平。强化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推广“巡河记”APP,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实施河湖健康评价,持续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全面见效”。推进山东省会经济圈“1+6”联合河湖长制,推动跨行政区域河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联防联治,形成流域管控合力。启动济南市“泉城最美河湖卫士”“泉城最美家乡河湖”选树活动,大力宣传全市河湖长榜样及河湖治理保护典范。高质量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推广水土保持“链接治理”模式,实施章丘文祖、莱芜雪野整镇连片治理和整体打造,培育平阴洪范等6个国家级小流域治理示范区,高质量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积极争取平阴县创建省级水土流失治理示范县。
(五)进一步加强泉水保护开发利用。坚持依法保泉、科学保泉、精准保泉,按程序发布《济南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根据气象预测预判和泉水水位变化情况,科学采取保泉措施,保证正常降水年份重点泉群21年持续喷涌。统筹泉水保护与城乡可持续发展,开展浆水泉重点渗漏带等相关区域补源可行性研究;优化调整“分水岭—北康而庄”“兴隆—土屋”“涝坡—郑家窝”三个重点渗漏带保护范围;启动“店子—二仙”等重点渗漏带生态修复治理,全面提升泉水补给能力。制发《名泉认定规范》地方标准,编制《济南市泉水保护利用导则》,持续推进全市名泉景观提升工作,启动白泉泉群保护和环境提升项目,打造新东站片区“城市会客厅”。深入推进市民泉水直饮工程建设,全年计划建设市民泉水直饮工程55处,预计新增覆盖人口3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