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952K/2023-00141 组配分类: 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
  • 成文日期: 2023-08-16 发布日期: 2023-08-16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城乡水务局
  • 标题: 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关于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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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关于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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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办理工作的通知》有关部署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检查,规范有序、扎实有效地完成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度,我局共承办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人大建议8件;承办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以来建议提案14件。

在建议及提案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聚焦民生热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同时,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对建议和提案办理过程进行了全程跟踪和监督。截至目前,我局已全面完成了2023年度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及回复工作,办结率达到100%,电话面复及上门面复率100%,办理满意度100%。

二、建议提案吸收采纳情况

本年度共吸收采纳人大建议8件、政协提案14件。其中,涉及水务部门的具体建议措施已全部被采纳或列入计划。如结合人大代表马立新提出的《关于助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推动城市再生水综合利用的建议》,我局完善再生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再生水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再生水特许经营模式,建设完善再生水信息化应用系统。根据民建济南市委会《关于全力推进泉水直饮  展现泉城独特魅力的建议》,将泉水直饮工程配建要求纳入《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条件意见》,新开工泉水直饮工程30处。出台《济南市泉水直饮工程技术标准》《济南市泉水直饮服务管理规范》等标准规范,丰富泉水直饮品牌,打造沉浸式“泉水直饮”体验馆,完成“天下泉城”瓶装水商标注册工作。根据政协委员翁向勇《关于提升城市管理“韧性”助力韧性城市建设的建议》,组织编制完善水库、河道防御洪水方案、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以及蓄滞洪区运用方案等。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定期调度进展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健全提案办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分管局长召集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专题会议,明确承办单位第一责任人,确定协调部门,明确分工、时限要求和质量标准,层层分解落实,确保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并将办理时限和办理质量作为硬性指标列入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考核、同落实。制定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专门工作台账,完善提案督办机制,定期检查提醒承办单位建议和提案办理进展情况。

(二)优化答复程序,提升办理质量

要求各承办处室、单位针对重点建议提案,要严肃认真、精炼文字、表述准确。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如“加大对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水系建设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及完善收集及回用管网”,政协提案“关于全力推进泉水直饮 展现泉城独特魅力”“关于通过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进一步加强再生水利用”等重点建议提案,积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沟通对接,充分考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等重大国家战略实施情况,结合全市水务“十四五”规划、水资源中长期利用规划等编制工作和市民泉水直饮等重点水务工作,对相关意见建议进行深入研究,提出相应工作措施,联合会办单位登门面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办理情况,着力提高承办件办理质量。

(三)抓好工作落实,推进信息公开

扎实开展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协商。及时通过电话、信函、走访、座谈等方式,将“回头看”结果反馈给代表和委员。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办理回复内容及工作总结及时在局网站进行信息公开。

四、下步工作计划

树立创新意识,聚焦重点水务工作主动作为,不断提高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的能力和水平。

(一)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完成太平水库工程前期工作,启动项目建设。完成鹊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消除水库病险隐患。全面完成卧虎山水库—锦绣川水库、东部城区四库连通调水工程,启动田山灌区与济平干渠连通工程扩建项目。启动起步区原水管道工程,完成国家公共管网漏损治理重点城市建设年度任务,大桥水厂、西关水厂具备通水条件,新建公共供水管网70公里。加快推进农村供水水质提升工程,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率提高2个百分点;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85%以上;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县级统管,统管率达到85%以上。

(二)强化水资源节约,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明确区域用水总量上限、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和水资源配置方案。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11处国家级水源地评估优秀率达到100%。扎实开展城区水资源精准配置试验,逐步实现城区水资源科学配置、合理调度。强化节水监督管理,完成国家节水城市复查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大辛河等4条河道生态补水再生水利用工程主体工程。做好省级节水型高校、节水标杆等节水载体的申报和推荐工作,60%以上高校创建为省级节水型高校。

(三)完善防洪减灾体系,提高水灾害防御能力。按照“上拦、中疏、下泄”的治理原则,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内涝治理,通过实施河道治理、山体拦蓄等工程,提升城市防洪除涝能力。完成徒骇河济阳段、平阴县汇河等河道治理工程,实施长清区北大沙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完成50座病险塘坝保安全加固。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工情、汛情、险情报告制度,确保防汛指令和工作要求执行到位。按照“汛期不止、排查不停”的要求,持续开展防汛隐患排查,全面消除度汛隐患。加强水库、河道水情监控,科学调度大中型水库,做好汛限水位运行监管,严禁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

(四)强化水系生态建设,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持续推进“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历下区、长清区、章丘区、钢城区、商河县、平阴县、济南高新区雨污合流管网实现“整县制”清零,40%的污水处理厂达到准Ⅳ类标准。完成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污水处理厂和水质净化三厂通沟污泥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引爆区、华山北等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污泥焚烧项目。继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清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南部山区黄河流域五区县基本完成省定全域治理目标。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严格落实“一河(湖)一策”,推进河湖清违常态化、规范化,建设无违河湖。启动11条美丽幸福河湖规划建设,打造幸福河湖济南样板。扎实推进美丽幸福示范河湖三年达标建设计划,所有河湖全部达到省美丽幸福示范河湖达标基准。完善水土保持“链接治理法”,高标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平方公里。

(五)加强泉水保护利用,实现泉水持续喷涌。科学保泉、精准保泉。完成《济南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趵突泉泉域保护控制性规划》《济南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修编。全面完成自备井封停收官任务。持续推广市民泉水直饮工程,新增30处泉水直饮工程项目。组织编制济南名泉济南市地方标准项目申请书,依法制定名泉认定标准。组织开展新增名泉的评选。系统梳理相关区县、景区名泉景观提升工作任务,稳步推进全市名泉景观提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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