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952K/2023-00027 组配分类: 部门计划及总结
- 成文日期: 2023-03-01 发布日期: 2023-03-0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城乡水务局
- 标题: 2023年全市城乡水务工作要点
- 发文字号: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济南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的重要一年,也是落实水务“十四五”规划、现代水网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之年,全市水务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四水四定”,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围绕夯实水资源保障基础、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优美水生态环境,“供、排、蓄、引、治、保、工、管”系统治水,担当作为,砥砺奋进,为打造黄河流域中心城市,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提供坚实的水务支撑和保障。
一、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
1.加快实施水源工程。加快推进太平水库前期工作,完成可研报告及专项报告编制审批,开展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积极研究投资模式,年底前开工。完成鹊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启动玉清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消除水库病险隐患,增强供水保障能力。积极开展新建马头山水库、武庄水库续建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项目立项。启动商河县徒骇河故道拦蓄工程,进一步提高雨洪资源利用能力。
2.加快推进水源配置工程。全面完成卧虎山水库—锦绣川水库、东部城区四库连通调水工程,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区供水保障能力。启动田山灌区与济平干渠连通工程扩建项目,6 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10 月份开工建设。完成玉清湖水库—鹊华水厂调水工程,新增调水能力 40 万立方米/日,消除鹊华水厂供水水源单一风险,强化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完成雪野水库—大冶水库调水工程,新增调水能力 15 万立方米/日,缓解莱芜区水资源供需矛盾。启动起步区原水管道工程,打通黄河两岸城区供水渠道,解决起步区战略水源问题。
3.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加快大桥水厂、临空水厂、西关水厂建设,年底前,大桥水厂、西关水厂具备通水条件。推进党家水厂、济钢水厂建设项目立项、规划等前期工作,力争党家水厂年底前开工建设。加快新建城区供水管网建设,结合市政道路建设,新建 70 公里配套管线。大力实施自备井封停三年攻坚行动,力争提前完成自备井封停收官任务。持续推广市民泉水直饮工程,新增 30 处泉水直饮工程项目,新增覆盖人口约 10 万人;建设“泉水直饮”体验馆,提升“泉水直饮”吸引力、影响力。
4.加快推进国家城市公共管网漏损治理重点市建设。按照“改旧网、建分区、调压力、增智慧”的总体思路,通过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分区计量工程、压力调控工程及供水智能化建设工程,改造老旧供水管网 40 公里,新建 DMA 考核分区 350 处,更新智能水表 17 万支,建设彩石东、小岭加压站,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进一步改善公共供水管网跑冒滴漏情况,实现供水安全保障系统高效运行、智能管理、优质服务、快速响应。
5.加快推进农村供水水质提升工程。实施章丘云湖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和全市 235 个村的村内管网提升改造、水厂提升改造和水源置换等工程,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率提高 2 个百分点。启动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 85%以上。加快推进供水工程县级统管,统管率达到 85%以上。
二、强化水资源节约,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
6.加强水资源管理。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细化分解“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合理确定区县 2023 年度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严格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强化水资源论证,推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明确区域用水总量上限、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和水资源配置方案。继续推进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改小型农业灌溉工程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取水手续不规范问题。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组织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11 处国家级水源地评估优秀率达到 100%。
7.优化水资源配置。坚持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水后地下水的原则,统筹当地地表水、地下水、区域外调水、非常规水等各类水资源,促进多水源优化配置、高效利用。积极争取引黄指标,组织实施黄河河道外生态补水,有效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完成《济南市城区水资源精准配置实施方案》,实现城区水资源科学配置、合理调度。加大地下水保护力度,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科学划定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水位“双控”指标,研究制定地下水储备方案,实现地下水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8.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加大计划用水管理力度,完善用水计划管理相关制度规定,规范用水计划下达、复核程序,突出用水定额应用,增强用水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强化节水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动态管控,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制度,规范实施管理年报、载体信息等节水统计核查。强化水平衡测试工作,督促用水计划超过 30%的用水单位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强节水技术改造。加快推进绣惠灌区、垛庄水库灌区等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前期工作。
9.加快建设国家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加快推动再生水利用工程,完成大辛河、张马河等 4 条河道生态补水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任务,实施韩仓河补水工程、沿线道路再生水管线工程等,扩大再生水利用途径和范围,探索再生水特许经营模式,建立再生水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管理的市场模式。推广再生水取水许可制度,进一步规范再生水利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再生水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加强中水设施的日常监管,完善奖惩机制,加快中水设施整改,推进中水设施污水处理费返还工作,不断提升中水设施建设管理水平。
10.开展节水载体创建。完成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节水型县域创建工作,力争实现全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覆盖。按照节水奖励办法规定,表彰、奖励符合条件的节水载体,发挥节水载体的示范带动作用。做好省级节水型高校、节水标杆等节水载体的申报和推荐工作,60%以上高校创建为省级节水型高校。
三、完善防洪减灾体系,提高水灾害防御能力
11.全面启动城市内涝治理。全面梳理排查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中排水能力不足、设施运行不稳定等短板,分析严重影响城市安全稳定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积水内涝及治理情况,系统建设城市排水防涝体系。按照“上拦、中疏、下泄”的治理原则,全面启动中心城区内涝治理工作,基本完成东泺河、西泺河等 10 条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开工建设金鸡岭、卧虎山等 10 座山体拦蓄截洪工程,提升城市防洪除涝能力。
12.实施防洪除涝能力提升工程。编制完成中小河流治理方案。完成徒骇河济阳段、长清区南大沙河、平阴县汇河、商河县沙河故道等河道治理工程,启动长清区北大沙河、商河县土马河、莱芜区辛庄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进一步提高河道防洪能力。完成 2 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推进实施病险塘坝保安全加固,进一步提升工程防洪能力。完成莱芜区寨里镇大槐树河上游左岸河堤、历城区全福河河道等水毁工程修复。继续实施 202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完成莱芜区贺小庄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13.强化水旱灾害防御。根据市防指调整实际,尽快转变工作思路,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工作衔接,为全面完成防汛任务提供保障。编制完善水库、河道防御洪水方案、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以及蓄滞洪区运用方案;组织开展市级水旱灾害防御演练和培训;加强基层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保证工程抢险需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调研和信息报送,科学研判旱情发展趋势,为春灌工作提供水源保障。强化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不断提升工程抗旱能力。
四、强化水系生态建设,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
14.加快“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全面启动腊山河与兴济河排水分区、大明湖排水分区、大辛河与巨野河排水分区 3个 PPP 项目,加快莱芜区、商河县等区县雨污分流工程,改造雨污合流管线 100 公里以上、雨污合流制小区 1000 个以上,历下区、长清区、章丘区、钢城区、商河县、平阴县、济南高新区雨污合流管网实现“整县制”清零;强化城市黑臭水体长效管护机制,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快既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
建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准Ⅳ类标准,40%的污水处理厂达到准Ⅳ类标准。完成国际医学科学中心、崔寨等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加快华山北污水处理厂、腊山水质净化厂扩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10 万吨/日。完成腊山、水质净化三厂、董家等 3 座通沟污泥处置项目建设,开工建设长清马山污泥集中焚烧处置项目,提高污泥规范化处置能力。
15.继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环境敏感区和污染严重地区后一般区域”的治理原则,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新增治理 983 个行政村,其中,长清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南部山区黄河流域五区县新增治理 747 个行政村,基本完成省定全域治理目标。开展“2023项目建设管理标准年”活动,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确保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16.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印发第 9 号总河长令。压实河湖长职责,强化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办公,发挥河长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全面排查断流河流、萎缩干涸湖泊,编制母亲河复苏名录,制定母亲河复苏行动“一河(湖)一策”方案。严格落实“一河(湖)一策”,解决河湖突出问题。开展河道健康评价试点,实现河湖治理精准施策、标本兼治。推进河湖清违常态化规范化,建设无违河湖。继续推进“巡河记”公众护水平台使用,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发挥监督作用。探索遥感比对、无人机核查、现场巡查等监管措施,以数字化管理推动河湖管理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济南市玉符河管护考核管理办法》《长平滩区护城堤工程
运行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对相关区县工程管护情况的监督考核。
17.强化河湖水环境建设。实施钢城区大汶河干支流水环境治理项目,进一步提高河道水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按照“安澜之河、生态之河、宜居之河、文化之河、富民之河”5 大目标要求,探索投融资模式,通过实施防洪治理、生态治理、岸线修复、文化景观提升等内容,推进巨野河、锦阳川等 11 条美丽幸福河湖规划建设,打造美丽幸福河湖济南样板。扎实推进美丽幸福示范河湖三年达标建设计划,所有河湖全部达到省美丽幸福示范河湖达标基准,实现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全覆盖。完成章丘区相公庄村、莱芜区李家庄村等移民村基础设施项目、美丽移民村建设等移民扶持项目,抓好水库移民人口动态管理,确保精准扶持。
18.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高质量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完善水土保持链接治理法,紧密结合乡村振兴、乡村旅游、生态治理等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加快推进章丘区相峪、长清区田庄等 9 个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高标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100 平方公里。落实“无抛荒、无裸露”要求,完成土河、齐济河等 5 条河流水系绿化达标治理任务,图斑治理全部达标。强化典型引领,全力支持章丘区争创全国水土流失治理示范县;实施济南市小清河湿地水土保持示范园提升改造项目,完善水土保持示范功能,确保通过水利部中期验收;拓宽融资渠道,探索以奖代补机制,支持各级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水土保持投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实现“无缝隙、无死角、全覆盖”。完善水土保持工作考核机制,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对区县政府综合考核。
19.加强泉水保护开发利用。编制《趵突泉泉域保护控制性规划》《十大泉群保护详细规划》,修订《济南市泉水保护总体规划》。利用趵突泉泉域、白泉泉域水资源科学配置方案成果,完善济南市地下水监测系统,适时采取科学精准的补源措施,确保正常降雨年份趵突泉等重点泉群持续喷涌 20 周年。研究重点渗漏带内地下水径流带空间分布特征,完成重点渗漏带补给入渗功能研究与评估,督导相关区(功能区)开展重点渗漏带生态修复治理,增强泉水补给能力。依法制定名泉认定标准,组织评选新增名泉,按程序向社会公布。继续推进名泉景观整治提升。编纂出版“泉城文化”系列丛书,开展“书画千泉”等系列活动,全
面展示、报道泉水保护成果。
五、坚持智慧化引领,提高水务管理能力
20.加快建设智慧水务系统。完成数字水务机关建设,全面推进“山东通”应用,完善一体化数字支撑体系,整合已建信息化系统,实现水务系统“单点登录、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结合“新城建”示范城市建设,完成智慧供水子系统,建设智慧排水子系统。升级水资源管理、节水信息管理等子系统。逐步补齐供水、排水、水库、河道等前端感知设备,加快推进水务数字孪生工程,逐步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现代化水务信息网络。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完善水务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开展数字化、信息化能力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数字价值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增强数字思维,提升数字能力,创新数字应用,推动干部职工由“部门思维”向“用户思维”转变。
21.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全面推进大中型水库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5 月底前,完成卧虎山水库等 52 处水库、水闸、橡胶坝、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自评和徒骇河营子拦河闸等4 处水闸、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指导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和小型水库省级样板水库、样板县创建,健全工程运行管理制度体系,明晰管理标准,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管理效能,不断提升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平。扎实推进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修编,加强水库水闸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提高隐患问题治理整改质量,5 月底前完成 11 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组织开展小水电站问题核查和整治工作,对雪野水库、牟汶河、锦绣川水库等小水电站,按照“退出、整改、保留”治理原则,进行分类整治,强化小水电站安全运行管理,确保小水电站绿色发展。
22.强化水务工程建设管理。积极推行“标准化、规范化”工地建设,坚持水务工程质量“抓两头,控中间,一协调”监管模式,严格把控工程质量关键环节,提升监督检查业务能力水平,逐步实现全市水务工程全流程质量监督工作全覆盖。探索建立重点水利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专家服务机制,指导项目法人妥善解决制约竣工验收的难题,稳步推进金水河水库工程、卧虎山水库—锦绣川水库连通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根据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城市内涝治理 PPP 项目实际,完善从规划设计、工程实施到验收移交的全过程监管体系。
23.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健全水务行业安全生产行业监管体系,协调推进综合监管与业务监管相结合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制定出台《济南水务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行业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确保生产安全。
24.逐步提升供排水水质监测能力。完成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0—2022)达标建设年度任务,优化城乡供排水水质检测指标体系,高标准做好住建部、认监委国家级实验室资质认定换证评审迎检工作;进一步强化城市供水在线监测和移动监测标准化建设,统筹推进“监测评估发现问题、平台基地解决问题、标准规范推进落地”全链条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保障城市供水“最后一公里”水质达标,提升城乡供水水质监测能力。完善排水设施日常运行维护体系,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考核,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
25.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标国内一流水平,持续创新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完善供水设施规划建设,全方位提升供水企业服务水平;加强跨行业协同联动,实现“水电气暖信”深度融合新突破;组织开展“供水全生命周期营商环境校企合作”,研究制定《济南市供水营商环境服务标准》,促进城市供水行业营商环境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六、坚持严格公正执法,提高依法治水能力
26.推动法规贯彻实施工作。结合《济南市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定》《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开展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和普法宣传工作,发布法规制度设计和主要内容,依照法定要求开展水资源管理及泉水保护工作,并为社会公众提供有针对性的普法服务,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三统一”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履行合法性审核、听取公众意见、备案审查等程序,把好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法律关、政策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部署,对照创建目标要求,形成示范创建方案,明确责任处室和具体要求,按既定时间节点全部完成牵头负责19项、配合相关部门48项任务指标。
27.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动态调整更新权责清单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互联网+监管”等监管机制,日常涉企行政检查均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并根据信用等级、监管特点及风险程度,合理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精准化水平。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现场法治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8.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突出重点任务和重要节点普法宣传,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水务普法宣传;结合取用水整治、泉水直饮等重点任务,突出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等方面宣传内容,提升用水单位和社会公众法治观念和节水意识。持续开展“法治六进”活动,拓展法治宣传的深度广度。
29.加强水行政执法。加强济南黄河流域水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深化与黄河河务部门的执法联动机制。全面启动全省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三年强基行动执法规范化试点。按照“大水务综合执法”要求,加大节水、供水、泉水保护等专项执法工作,为全市水务重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加大排水许可管理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排水行为,确保城市黑臭水体“长制久清”。
七、坚持科技引领工作,提高改革创新能力
30.强化水务科技支撑。围绕推动新阶段水务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路径,全面提升水务科技创新能力,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用导向,加快水务重大问题科技攻关,努力形成一批引领性研究成果。加强水务科普,创建高品质、有影响力的水务科普产品、活动、基地,加强水务科技创新成果的宣传、展示、推介,发挥科普对于水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促进作用。
31.推进水权交易改革。全面总结 2022 年水权交易经验做法,制定《济南市水权交易实施细则》,将水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拓宽水权交易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面,鼓励引导有关区县和用水企业规范开展水权交易活动,共同推动水权交易迈向新的增长阶段,逐步实现水权在区域间、行业间、用水户间的流转。
32.继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持续健全完善各项改革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创新用水管护机制,落实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强化农业用水定额管理和总量控制,健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积极开展农业用水奖补工作。及时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年度市级验收任务。
33.深化水务工程招投标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水务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清标环节,落实招投标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制度,探索建立省、市两级和部门之间的市场主体数据共享机制。建立违法行为联合调查处罚机制,加大水务招投标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行为。
34.强化供排水检测能力创新。按照住建部、水利部等部委有关要求,紧扣为城乡居民提供“放心水”目标任务,聚焦城市二次供水及农村饮水安全等水质监管行业难题,优化水质检测监管流程,建立科学管用的“布点—抽样—检测—分析—反馈—整改”全流程水质监管体系,针对可能存在的水质突发污染事件,提出监测预警、快速识别和应急救援整体解决方案,抓好典型水质问题的整改落实。
35.探索城乡水质管理体系。启动《济南市城乡水务水质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工作,深入开展行业调研,探索完善以城乡供排水水质管理为主体、兼顾泉水及河湖生态的系统化水质管理体系,着力打造“企业自检—县区主管—市级监管”分级分类水质管理工作机制,促进城乡供排水“水质抽检—结果反馈—整改落实—监督评价”良性循环,实现全市水质管理一张网。
八、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能力
36.突出政治引领。树牢政治机关意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扎实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推动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向基层单位延伸。
37.强化理论武装。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维护水务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38.抓实组织建设。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加强党建督导检查,推动基层组织争一流、有特色、创品牌。持续深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巩固省市县模范机关三级联动工作,推进党建业务互融共促。坚持党建带群建,统筹做好工青妇等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审。
39.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培养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水务干部队伍。把到基层和水务项目一线锻炼成长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着眼水务事业后继有人的大计,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通过挂职、轮岗、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强对干部的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提升机构运行效能,推动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40.持续正风肃纪。坚定不移纠“四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持续开展群众工作教育实践活动。突出“严”的主基调,拧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链条,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深化机关纪律作风整改提升行动,统筹抓好制度落实、风险排查、监督执纪,依托“泉水书房”宣传阵地,打造“水韵清风”廉洁文化,充实“清莲水务”廉政品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严在日常、抓在经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