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信息
| 标 题: | 承诺的违约金不退 |
| 内 容: | 与客户经理沟通本人长期在外地,房屋对外出租,并且这个月出售了房子才得知水费违约金700多,2年多产生的违约金并没有一通电话通知到我本人,客户经理同意找领导申请免除,电话里我同意先支付水费,支付的时候系统误导支付了2600多,不知道包含的违约金700多也一并支付了,后续对方就不同意免违约金,系统支付截图上面写着水费2695,违约金719,水费是水费,违约金是违约金,系统怎么可以混为一谈,况且本人已经缴纳了全部水费,违约金就没有后续解决了,房子已出售,希望把违约金全数退还! |
| 提交时间: | 2025-10-24 |
答复信息
| 答复部门: | 济南市城乡水务局 | 答复日期: | 2025-10-28 |
| 答复内容: |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落实情况如下:经济南水务集团落实,来信人反映的退还水费违约金问题,经济南水务集团工作人员核实,根据《山东省城市公共供水服务规范》6.1.5.2 供水企业应以供用水合同(协议)约定的贸易结算水表显示的用水量计价收费。《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6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签,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十二条 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水价和计量标准按时交纳水费。用户逾期不支付水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综上,来信人要求退还违约金的诉求济南水务集团无法满足。感谢您对济南市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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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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